试点先行 梯度推进
——陕西扎实开展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修复
发表时间:2024-08-21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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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艳芹
“榆林市自开展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修复试点建设以来,总共投资了约35亿元,共建设矿井疏干水管线约590公里。我们按照片区对疏干水进行统一收集、统一调配,处理达标自用后,部分疏干水用于煤矿周边农田灌溉、塌陷区治理及工业园区等的供水,剩余部分作为附近河道生态基流补水。”陕西榆林市水利局局长周文军说,“2023年,我市矿井涌水量3.06亿立方米,利用量2.19亿立方米,外排量0.87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71.5%。”
榆林市是产煤大市,同时又是重度缺水地区。随着煤炭资源的不断开采利用,煤炭开采区地下水环境及水生态问题逐渐凸显。为破解这一难题,陕西省水利厅选择榆林市神延煤矿、大柳塔煤矿作为试点单位,为全省煤炭开采区地下水监测管控与保护利用工作积累经验。
试点先行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榆林市先后出台了《关于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的意见》《榆林市矿井水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规划》,印发了《榆林市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意见》,修编了《榆林市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等,研究制定了《榆林矿井疏干水分级分类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出台了服务农业、工业、生活、生态分类用水的水质标准。督促支持横山区污水处理厂和魏墙、张家洼、朱家峁煤矿加大技改投资力度,提高深度处理工艺效能,合理选择预处理和脱盐工艺,并试点推广王浩院士团队稀土催化絮凝除盐技术。加强矿井疏干水外排监测和日常监管,确保矿井水出水环节水质达到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有了顶层设计的支撑,试点工作迅速开展——
大柳塔煤矿公司自主编制了矿井水保护与利用方案、保水采煤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矿井水提标治理项目、水文地质补勘项目、地下水动态监测孔和动态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全面保障煤炭开采区地下水生态安全;
神延煤炭公司留设保安煤柱,最大限度保护烧变岩孔洞裂隙潜水含水层,实施帷幕注浆,封堵烧变岩裂隙避免地下水涌入采坑,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同时建立了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了对地下水水位实时监测,及时有效杜绝地下水污染事件发生……
“我们计划以试点企业为抓手,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在全省逐步推行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修复,到2025年,黄河流域矿井疏干水利用率达到68%以上,到2030年,全省煤炭开采和水资源保护实现良性互动,煤炭开采区地下水监管体系和保护措施稳定运行。”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陈卫东表示。
联合推进
针对煤矿开采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陕西省水利厅于2023年10月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涉及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利用各方面工作均可落地、均有监管。
2024年1月,陕西省制定下发了推进煤炭开采区地下水监测管控与保护利用工作方案,按照主体保护、行业监管、分级负责、协同治理原则,明确了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工作职责、强化落实煤炭开采企业地下水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煤炭开采区地下水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修复与治理、积极落实煤炭开采区地下水综合治理资金等5项重点任务。
2024年5月,陕西省组织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机制成员单位共同赴榆林市两户试点企业西湾露天煤矿、大柳塔煤矿,开展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修复试点督导调研,了解试点建设进展情况,听取试点企业在政策、资金、机制及技术研究方面的实际需求,编制了《陕西省煤炭开采区(试点)地下水保护修复大纲》,于7月印发至两家试点企业。
下沉一线,听取建议,解决问题……陕西省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修复工作在推进中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联席机制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分工,协商邀请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矿山安全监察局三个厅局加入全省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联席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将地下水生态修复纳入矿山修复资金使用范畴,不断优化简化基金使用流程;进一步加大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及疏干水利用的科技研究攻关力度,完善智慧水利系统,实现对矿井水产生量、利用量、利用方式和排放量等全过程实时监测统计分析。
在8月15日召开的陕西省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联席机制第二次会议上,陕西省对煤炭开采区地下水保护修复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聚焦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的难点堵点、企业效益降低等短板弱项,结合区域生态和产业布局,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研究解决方案,出台支持政策,高质量推动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试点先行、梯度推进、全面铺开。”陕西省水利厅厅长郑维国强调。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8月23日
作者:刘艳芹
责任编辑:罗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