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23日讯 11月22日,安徽省淮北市部署考核用水效率工作,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作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之一,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
淮北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考核指标分年度指标完成情况、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水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3部分,由指标完成、水资源管理领导组织、地方性水法规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开展节水工作、取水许可制度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计划用水管理、企业取用水计量安装及运行、工业用水水平平衡测试等10项内容组成;考核采用量化测评办法,对考核内容进行分项评分,考核指标实行1分制,每完成相应指标任务得1分,没完成不得分;考核程序为2012年1月20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自查自评,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1月31日前,上报工业增加值(统计部门提供)。2月份由市发改委、统计、经信、水务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形成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市政府的主管考核部门;用水效率考核对象为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人民政府。
淮北市按照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原则,依据县、区水资源条件状况,综合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节水潜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降低用水指标密切相关的内容,确定县、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指标,并制订《淮北市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指标综合考核试行办法》。
淮北市用水效率考核要求县、区政府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认真做好基础资料收集、登记、统计、测算、评比等,确保在全省目标考核中争先进位。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