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6日讯(特约记者 廖中顺)重庆市开州区水务局在深入推进水利行风专项整治和“勇担当强执行”专项行动中,针对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行政许可和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容易出现的“微腐败”问题,制定印发了“六条禁令”,努力营造遵章守纪、廉洁自律、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培育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干部队伍。
一是在水利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事项中严禁优亲厚友,严格执行水利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在水利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前,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结合项目建设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按照“三重一大”程序集体研究审定,统筹安排。
二是在水行政执法中严禁滥用职权。进一步规范、制约和监督水行政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始终坚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和廉政关。在局机关办公楼大厅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广大基层群众监督。
三是在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严禁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高效、安全。
四是在水利行政许可审批中严禁搞变通、打减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公开透明、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审批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是在对待群众合理诉求方面严禁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拖而不决。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一站式告知、全程跟踪办理等制度,切实提高满意度。
六是在管理服务过程中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红包、接受吃请和以工作为由的各种私交活动。
通过以上措施,局党组、局班子成员以高标准走在前列、当好表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跟着学、照着做,激发起上行下效的整体效应,确保局党组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促进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