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董英 通讯员 贾红路)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三年新增水田1000万亩,达到5000万亩,2011年新增水田面积350万亩的目标。带着这一目标,黑龙江省水利厅抢前抓早、迅速行动。截至6月初的统计显示,今年全省可新增水田面积510万亩,是计划目标的1.45倍。
近年来,黑龙江省农田水利建设加提速发展,水田灌溉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灌区良性机制逐步建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有效保证了灌溉面积快速增长。
在过去5年间,黑龙江省19处大型灌区更新改造全部开工建设。通过建设,19处大型灌区共新增灌溉面积1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0万亩,新增水稻生产能力7亿公斤,年增收12亿元。大型灌区解决了一批卡脖子工程、影响安全运行的病险工程、严重渗透工程,提高了灌区输配水能力,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与粮食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此外,黑龙江省有19处大型泵站纳入全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其中,地方12处,农垦7处,包括152座泵站,基本包括了松、嫩两江沿线的大中型灌排站,规划总投资8.55亿元。肇源县中心泵站、肇东市涝洲泵站、哈尔滨市新仁泵站、桦川县悦来泵站、绥滨县绥滨泵站5处泵站被列入国家大型泵站投资计划。两年共下达投资1.7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6亿元,地方自筹0.71亿元,从而改写了黑龙江省泵站改造工程从来没有投资渠道的历史。
在强化大型灌区更新改造的同时,黑龙江省还对31处中型灌区进行了节水改造。通过农业开发水利骨干项目、现代农业示范项目、重点县建设项目等建设,总投资7.53亿元,新增灌溉面积1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80万亩,增产粮食5.36亿公斤。
抓大不放小。近年来,黑龙江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也取得长足进步。从2009年开始,国家开始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水田重点县共20个,两年完成投资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亿元,省级投资2亿元,地方自筹2亿元,配套建筑物3772座、渠道衬砌439公里,新增灌溉面积192万亩。同时,黑龙江省积极开展“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根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建设了一大批小型蓄水工程、小型泵站工程。建设小塘坝259座,小泵站124座,总投资2亿元,新增坐水种165万亩,新增水田10万亩,改善水田6万亩。
过去5年间,黑龙江省共对灌区进行了3项改革。一是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完成了160处灌区、涝区管理单位改革,对灌区实施定岗定编制。二是大力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全省共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55个,激发了农民参与灌溉管理的积极性,末级渠道达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效果,灌区实现了民主管理。三是水价改革取得突破。完成了10处大型灌区,21处中型灌区水价改革,实现了“计量供水,按方收费”,建立了节水价格机制。
在法制建设方面,用两年时间完成的《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于2010年2月1日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农田水利专项法规,为全面规范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工程使用等活动,促进农田水利事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此外,黑龙江省还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建立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系统,完成了龙凤山、鸡东、江东三个大型灌区和富密、向阳山、海南等5个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从而提高了灌区管理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开展了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研究和推广。初步形成了西部以庆安县自流灌区为核心,东部以三江平原井灌区为核心的控制灌溉推广格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