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提出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筹措的一系列政策,湖北省宜昌市早行动、早谋划,早落实,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积极主动与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截至目前宜昌市本级、夷陵、宜都等县市区已启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工作。
据初步统计,该市已累计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234万元。夷陵区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实行按季计提筹措方式,将10%的土地收益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山区集雨工程、田间工程、末级渠及水毁修复等水利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计提1500万元,预计全年可突破2000万元。
来源:湖北水利网站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