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6日讯(通讯员 程勇)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结束后,丹江口市有关镇(办、处、区)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加快推行河长制工作。
成立工作机构,拟订实施方案。均县镇、均州路办事处等17个镇(办、处、区)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拟定了工作方案。其中,龙山镇、丹赵路办事处能够紧密结合本辖区河流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摸清河流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均县镇、浪河镇、丹赵路办事处、新港经济管理处、石鼓镇、龙山镇等地能够迅速摸清本辖区河流情况,并明确各条河流的责任人、工作任务等。其中,龙山镇对辖区内4条河流,不仅明确了河长、河段长、镇直主管单位,还划分为15段,明确了15名河道专管员。
建立巡查制度,树立公示标牌。石鼓镇成立镇纪委牵头的落实河长制巡查组;浪河镇要求河长、河段长戴“红袖章”开展巡查工作;三官殿办事处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牛河林区建立督查抽查制度。白杨坪林区、均县镇在各河段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丁家营镇在各河段设立河长制标牌,明确公示各河段负责人、联系单位、监管人员等信息。
结合当前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官山镇、白杨坪林区结合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积极在河道两岸栽植树木;大坝办事处坚决取缔河岸畜禽养殖行业;浪河镇查明辖区河道主要污染源为畜禽养殖和生活污水;凉水河镇对每个河流污染源头进行登记造册,督办整改。
针对下一步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陈少斌表示,要明确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作为推行河长制工作首要任务,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监管力度;要细化工作方案。各镇(办、处、区)要将每条每段河流定点到村,责任到人。市水务局迅速拟定河道治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要强化协调配合。各镇(办、处、区)和市直各单位按照《丹江口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丹办发(2017)6号)的要求,在明确责任,各司其责的同时,要主动对接,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河道治理工作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