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27日讯 截至5月9日,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全面推进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全省17个市级、35个县(市、区)级、43个乡级实施方案已出台,全省有望到10月底基本建立四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整体来看,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展顺利。
目前,省水利厅、环保厅等部门正在会同各地全面开展省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排查工作,按照一河(湖)一策的要求,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力争5月底完成。
按照总体进度,到2017年底,全省将全面建立四级河湖长制体系,比中央和水利部要求的时间提前一年。要求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长江和汉江水质优良比例都有显著提高,通过综合治理,达到“水清、水动、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5月底,湖北省水利厅河长办将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工作,督查将延伸至县乡一级,全面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