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刘娜 记者 王琳 通讯员 石佳
“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的铿锵话语犹在耳边。这是情系民心的庄严承诺,也是维护河流健康的动员号角。湖南作为河湖大省,一年之后,3.5万多名河长已全部落实到位。
自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下发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作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四个到位”要求,着力推动河长制六大主要任务,全面出台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加快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督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级河长体系全覆盖 25.83万人次大巡河
随着河长制的有序推进,一张张时间表、路线图陆续出台。制定出台《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7项河长制工作配套制度,基本建成河长制制度体系。14个市州、146个县市区(园区)、1985个乡镇(街道)共计出台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145个。各级方案明确要求所有河流、湖泊均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实现江河湖泊全覆盖。
全省共明确省级河长5人,市级河长76人,县级河长1135人,乡级河长9498人,村级河长24987人,共计35696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河长体系全覆盖。
河长制,河长是主角。总河长许达哲签署“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明确巡河是各级河长履职的重要工作方式。截至目前,5位省级河长先后开展14次巡河,市县乡级河长累计巡河次数达25.83万人次,通过巡河发现问题,强化举措解决突出问题。
结合湖南工作实际,随后签发的“湖南省第2号总河长令”,要求全面清理整治“僵尸船”,明确由地方政府组织交通海事、环保、水利、农业渔政等相关部门,对于无人认领或逾期未驶离的船舶依法妥善处置,确保明年3月底前完成“僵尸船”整治任务。
创新特色化路径 多措并举促河长治
2017年,湖南制定了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将21类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到流域、到区域、到河段、到点到人,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黑臭水体等环境突出问题。
各市州、县市区除了相应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外,纷纷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亮点纷呈。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湘潭市开展“河长助手·湘江卫士”专项活动,永州市实行“双河长制”,长沙市开福区聘请道德模范担任民间河长,浏阳、宁乡两个县级市分别聘请社会监督员、劝导员参与河长制工作,营造全民参与河长制的良好氛围。
——加强执法联动。益阳市赫山区设置“河长”“河道督察长”“河道警长”和“护河志愿者站”,“三长一站”体系建设实现责任全覆盖;新化县组建了公安水警中队,负责全县河湖治安纠纷问题处理;株洲县成立全省首家县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及时办理涉水、涉河案件。
——严格考核奖惩。娄底市创新设立保障金制度,各县市区每年上交保证金作为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奖励资金,用于奖优罚劣。
——提升管理水平。郴州市建立了集监控视频、手机客户端APP、河湖管护系统软件于一体的河湖管护信息平台;长沙市雨花区以圭塘河流域综合治理为试点,探索出一条“生态整治+产业融合”的特色治河模式。
目前,湖南已完成33条黑臭水体整治、30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在线监测建设、4134个行政村垃圾治理、211万平方米大型水库退养、4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关闭、4651亩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试点等任务。根据环保监测数据今年1~11月,全省地表水监测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3.6%,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一幅“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河流畅通、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美好图景,正向湖南人民缓缓展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