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2日讯 近日,湖南省防指向各市州、县市区防指下达了《全省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管理方案》(以下简称“管理方案”)。这一管理方案的制定,标志着全省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管理权限和职责全部明确。
湖南水库数量众多,有各类水库14121座,约占全国水库总数的七分之一,其中大型46座,中型372座,小型13703座。大中型水库、水电站在历年防汛抗灾中发挥了重要防洪作用,但也存在调度管理职责不清晰、调度管理难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并结合全省实际,省防指制定了这一管理方案。
该管理方案明确有防洪库容的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由相应的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洪调度,根据工程防洪作用及影响范围进行分级管理。其中,11座作为流域控制性防洪工程或防洪影响涉及两个及以上市州的大型水库、水电站,由省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其他14座大型水库、水电站,由省防汛指挥部委托所在市州防汛指挥部调度,省防汛指挥部监督;80座防洪重点中型水库、水电站由所在市州防汛指挥部调度;一般中型水库、水电站由所在市州防汛指挥部明确,由市州或相应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调度。
该管理方案还明确无防洪库容的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由电力调度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按批准的设计调度运用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洪、行洪要求的前提下调度,由相应的防汛指挥部监督,确保在洪水期间及时开闸行洪,使河流恢复至天然状态,避免阻洪。其中21座大型水库、水电站及11座四水干流上的中型水库、水电站由所在市州防汛指挥部监督;其他中型水库、水电站由所在市州防汛指挥部明确,由市州或相应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监督。
该管理方案还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调度及监督的大中型水库、水电站运用的相应职责进行了明确。
省防指要求,各市州、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管理权限,参照管理方案逐库明确辖区内一般中型和小型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管理权限及调度和监督责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加强水库、水电站运用的调度管理。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