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31日讯 近日,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江西省水利厅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并同意省水利厅安监处增挂省水利工程建设稽察办公室,确定江西省水利厅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为省水利厅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5人。
近年来,随着江西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水利等基础设施大建设规模的加大,如何确保江西省水利安全、平稳、健康发展,水利稽查工作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省水利厅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的成立,有助于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加强水利稽察工作,避免水利建设重大问题的发生,保证水利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江西省水利厅十分重视水利稽察功能和作用,明确提出稽察工作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根据江西省编办的批复,江西省水利厅正在组建一支专业齐全、精干高效的水利稽察队伍。
目前,确定江西省水利厅工程建设稽察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江西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设计工作、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验收等项目稽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的调查;承担稽察特派员和稽察专家的组织、培训等工作。
江西省水利稽察专门机构的设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江西水利稽察工作进入新阶段。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