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016年1月21日讯 近日,江西省水利厅出台《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简称水生态文明建设“365行动计划”,并以赣水发[2016]1号文件印发。
《行动计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江西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按照“一年见行动、两年见初效、五年见实效”的总体要求,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高举生态文明大旗,统筹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三驾马车”,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优化水资源配置,逐步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人水和谐”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并提出2017年和2020年水生态文明建设要达到的具体指标。
《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江西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从夯实防洪、供水、生态等“三大安全工程”、强化水资源红线、河湖、水利建设、水利工程、节水、应急监测等“六大管理”、深化水权、河长制、工程管理体制、市场化机制、科技创新等“五大改革”等方面(即365行动),提出了落实总目标的14项主要任务和60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间和牵头处室或单位,并要求工作任务所涉及到的其他处室(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处室(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工作任务所涉及到的设区市、县(市、区)水利部门要担负起项目所在地的主体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行动计划》明确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加强和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人才、法治”等4项保障措施,提出对各地、各单位水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考核。中期评估时间为2018年上半年,期末考核时间为2021年上半年。评估考核结果在江西范围内通报,与水利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助推江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绿色崛起的一项实际行动。《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江西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江西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纲领。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