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15日讯(记者 李建国)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通过研究探索找到了适合农业供水特点的改革模式,实现了农民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农业节水显著提升等多种效益。目前,该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临河区一是首先明确农业初始水权,通过深入农户开展末级渠系管护现状、灌溉方式、灌溉水量、用水成本、农民承受能力以及改革意愿等情况实地抽样调查,确定地区用水总量指标。项目区根据分配的地区用水总量指标,结合农作物用水定额核定农业用水控制指标,实行总量封顶。
二是实行农业用水精准计量。在支渠及骨干节制闸下安装明渠流量计,用于宏观控制水量;在斗渠分水口砌筑文丘里量水槽、三角堰量水槽、长喉槽等建筑物,用于测流分水量,再平摊至每块田块,实现了干、支、斗、农渠多级量水系统控制。
三是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临河区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61个,均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向社会公示。积极落实经费保障,协调利用村部闲置房屋建设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满足协会正常办公所需。协会成立以来,在方案制定、招投标环节、工程质量监督、协会内部会员水量分配宣传、工程管护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初步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在农业用水成本和价格调查统计基础上,联合院校开展了试点区农业水价测算及水价形成机制研究,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分类测算水价。对粮食作物执行全成本计量水价,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执行全成本适当盈利计量水价,实行分类水价。对不同用水规模实行分档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
五是制定精准补贴机制。区财政、水务部门联合制定《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在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区,对种粮农民、农民用水户协会及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在执行全成本水价过程中,比对现状执行水价,超出的部分给予补贴。2017年,临河区财政计划拨出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精准补贴。
六是建立农业节水奖励制度。项目区制定了《农业节水奖励基金筹集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为财政适当补助、水费收入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入等,明确资金筹集、奖励对象、奖励标准、奖励考核以及资金使用管理。2017年区财政计划安排节水奖励资金50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
七是推进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区结合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细则》等制度,明确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工程产权。在试点区范围内,将村级渠道、末级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的所有权明确给行政村,发放由政府监制的小型水利工程证书(代产权证)。同时,将工程的管理权、使用权明确给各农民用水户协会,并签订管理责任书,由其履行小型水利设施的管理职能,做到了产权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民主参与管理。
通过末级渠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农民节水意识显著增强。末级渠系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对农业用水“量”的概念,辅以合理的价格机制,增强了基层用水户对农业生产的“水”成本意识。对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前后,试点区亩均农户实际支付水费成本负担均未增加,部分地区有所降低。二是农业节水效益明显提升。通过末级渠系防渗硬化工程建设,农业用水保障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跑、冒、滴、漏”得到了根本扭转,彻底消除了无效水、低位水、漏失水,灌溉水利用率提高了15%,适时适量精准灌溉的推行也大大减少了灌溉水量需求。对比改革前后用水数据,临河地区亩均用水量由526立方米减至460立方米,亩均节水66立方米,仅20万亩试点项目区可节约水量1122万立方米。节水效益十分显著。三是农业水费收入得到保障。项目区终端水费实行两费合一、统一收取、一票到户,农民水费实际负担总体不增、部分减少,农民有了水价改革的意愿,水费收取率明显提高。项目区改革后水费收取率提高到100%,部分地区由改革前85%提高至95%。四是农田水利工程得到有效管护。项目区内,工程管理权、使用权明确给各农民用水协会,签订了管理责任书,做到了产权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民主参与管理,有效解决了用水无人管理,工程无人管护的状况。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