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7日讯 10月25日,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八考核组对青海省水利厅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与不同层级干部群众谈话,对水利厅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
近年来,水利厅深入贯彻青海省委省政府、省创建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瞄准创建与水利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持续打造具有水利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一是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抓落实,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体制、机制、措施、考核四到位,实现创建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活动。采取领导干部集中学、全员动员普遍学、针对问题突出学、借力活动引领学等方式,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格局,在水利系统营造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依法维护民族团结。推动法律进机关,实施全员普法,聘请法律顾问,严格依法行政,推行温情信访,切实维护好群众涉水权益。建设文明机关,热情服务群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保障民族干部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和谐和睦。四是履行创建责任,着力夯实各族群众生活生产水支撑。水利建设向民族地区倾斜,整合资金投向民族群众最需最盼的领域,为发展生产提供了水利保障;努力办好实事工程,加大对藏区六州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的资金投入,建成46个县级水质监测中心并投入使用;推进青甘川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水利工程,支持黄南、果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呵护“中华水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打造了大美青海亮丽的“水名片”;持续实施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精心组织定点扶贫,梳理12类67个精准帮扶项目,下达投资8931万元,开工项目33个,落实产业扶持计划项目4个,落实资金120万元,把治水为民、兴水惠民落到了实处。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