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24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省水利厅迅速行动,召开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18年全省水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细化实化涉水任务,做到了目标、措施、责任“三落实”,建立起逐月调度、按季通报、年底交账的工作机制。
一是实行清单管理。全面梳理、承接《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33项涉水工作任务,精细安排工作内容和推进路径,完善总协调、月调度、促进度等各项机制,实行重点工作清单管理,落实厅级领导联点包片制度。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围绕“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收好官、开好局”竞赛活动等专项行动,倒排进度,节点控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职能分工和事权划分,把重点涉水任务合理归类,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责任压实到具体项目,定任务、压担子、限时间,实行分层级调度,分领域协调,落实牵头单位抓总、配合单位协同、分管领导统筹,上下联动、动态管理的责任体系,构建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事事能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落实,精准推进。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继续实行每月一调度、一督导、一对账、一分析、一通报“五个一”推进机制,确保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于其他水利重点工作,实行按季通报,点明问题,专项协调,精准发力,确保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四是严格督查督办。省水利厅办公室认真履行督查督办工作职责,严格落实“710”工作制度,及时跟踪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节点控制,不间断督促落实,确保年底交出务实答卷。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