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2011年以来,山东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要求,从推动水利发展的需要出发,坚持先行先试,强力推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德州市整县制恢复建立乡镇水利站。普遍推行了三种模式,一是宁津县以乡镇为单元设置,每个水利站设站长1人,管理人员3~5人,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经费,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等,接受县水务局的业务领导和技术指导;二是陵县、乐陵等县市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由水利局技术人员和乡镇专职人员组成区域站,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三是禹城市建立激励政策,选派干部到乡镇组建水利站,作为县水利局派出机构,全面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枣庄市以山亭区为试点县,全面完成区乡镇水利站建设和村水管员选配。全区设立了10个乡镇水利站,明确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从乡镇街现有编制中统筹解决,人员工资补贴、社会保险和日常办公经费由区财政负担。按照“村村都有水管员”的标准,配齐村水管员,解决小型水利工程村级管理断层的问题。村水管员的报酬及管护费用从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水利工程承包费及灌溉工程水费中提取列支,每年不低于2000元/人。区乡财政根据考核情况再予以奖补。
日照市以岚山区为试点县,全面推行农村水管员制度。目前已完成8个乡镇、417个行政村的村水管员推选工作,建立起了一支职责明确、技术精干、管护到位的农村水管员队伍。水管员报酬实行“协会补助、村负责”的办法,由镇供水协会每年给予600~1000元补助,其它工资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由村“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确定,充分调动了水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