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15日讯(记者 赵新 通讯员 刘开非)济宁市被确定为山东省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试点以来,在兖州区积极开展了平原井灌区农村水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目前,该区已搭建完成区、镇、村三个层次的农村水权制度改革总体构架及22个试点村的前期改革工作,包括成立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社、颁发农业取水许可证、下达2015年用水计划、完成初始水权登记、建立水权交易平台等,水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兖州区成立了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水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农村水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济宁市兖州区农村水权交易工作意见》、《济宁市兖州区农田水利产权、水权制度改革考核细则》等系列配套文件,并选定小孟镇侯店村等进行水权改革先行先试。
二是完善政府主导、协会运作的水权改革工作机制。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镇水利站分别代表区、镇两级政府,加强了对农村水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了区、镇、村三级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具体负责水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试点村成立了农民用水合作社,村农民用水合作社接受村委会授权,负责本村水权核定、水价确定、水费收缴、水权交易、资金管理、水利工程管护等水权制度改革的具体事宜。
三是明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对各类投资主体兴建的农田水利设施界定产权,区政府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基本信息。国家投资兴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将产权移交村委会。个人投资兴建的农田水利设施,鼓励个人将产权按一定形式移交村委会,纳入村集体统一管理,享受国家水利设施维护资金的补助政策。
四是完成农户初始水权分配。在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的基础上,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村委会提出的用水申请、水资源论证结论和灌溉定额等,颁发试点村农业用水取水许可证,并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根据农户承包的土地亩数,在所在村取水许可水量总数基础上核定各户用水量即基本水权,颁发水权证书。各农户用水量之和等于试点村年度农业计划用水量。
五是创新科学规范的水权交易运行机制。主要体现在“一卡两价一平台”。“一卡”指为每户发放一张IC卡,取水信息、交易信息均储存在IC卡上。结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区建设,更换和统一井用提水设施的型号,取水IC卡进行统一管理,通过控制取水时长间接控制取水量。IC卡实行结余年末返还清零,次年重新核定。“两价”是指灌溉用水水价分为基本水价和交易水价,水价由村农民用水合作社开会讨论通过,并报镇政府、区水利局备案;交易水价高于基本水价。基本水权执行基本水价,基本水价包括电费、人工费用、维修基金等。“一平台”是指每村建立一个水权交易平台。各取用水户持水权证向村农民用水合作社按基本水价购买基本水权水量。节余水量可到平台进行出售交易,购买方需按照交易水价购买其他农户的节余水量,交易收益归转让方所有。全村平台节余量不足时,可向农民用水合作社购买计划外水量,执行交易水价价格。
六是建立安全、高效资金管理和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实行收缴水费,村账镇管。村级农民用水合作社负责收缴的水费统一上缴到镇农民用水者协会设立的各村水费专户。电费、工作人员费用由镇农民用水者协会从该村水费账户中统一支付。各村工程管护经费来源由水费中的维修基金、区政府补助资金、国家扶持资金及村集体自筹等四部分组成,实现了多元化筹集管护经费;管护经费不足部分,通过村集体自筹解决。及时维修水利设施。各村农民用水合作社申报维修计划,由镇农民用者水协会安排中标单位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待验收合格后,由镇农民用水者协会直接支付给中标维修单位。实行财务公开,镇农民用水者协会定期公开水费和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收支情况,接受镇政府和农民群众的监督。
七是强化考核奖惩。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分级考核,区政府以镇为单位进行考核,镇政府、镇农民用水者协会以村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设施完好率、管理组织建设情况、群众满意度等,统筹考虑镇村工作量或水利设施拥有量,合理确定上级资金以奖代补数额。区政府明确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农田水利管护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奖金拨付到镇农民用水者协会设立的村级水费专户,确保财政补助经费落实到工程,专款专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