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6月8日讯 日前,陕西省镇巴县出台《镇巴县河道及渔业管理工作规定》,对区域内河道实行水利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镇村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并将其纳入县政府对各镇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充分调动各镇管理河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河道乱采乱挖乱堆难题。
针对过去河道非法采砂严重、难管理的问题,通过充分调研,镇巴县向全县发放征求意见书1000多份,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渔业法》相关规定,出台了《镇巴县河道及渔业管理工作规定》,将河道及渔业的日常管理权下划给镇,要求各镇在县水利局的指导下,在充分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细化辖区主要河道采砂规划,明确划定禁采区、规划保留区、可采区,执行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禁采期制度。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规划管理,计划开采,总量控制,确保安全。
同时,各镇参与县水利局实施的河道采砂许可,加强日常监管,并积极配合县水利部门依法打击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水工程和跨河、穿河、临河、穿堤的建设项目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县水利局审查同意前,应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应在县水利部门和辖区镇政府的监管下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规范实施。
《规定》还明确镇政府要肩负起河道防汛、环境保护和矛盾化解职责。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