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30日讯 8月27日至29日,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带领的省人大调研组,先后深入咸阳、西安和渭南三市,对渭河流域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2011年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开始部署渭河陕西段全线综合整治工程建设,今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于7月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进行了初次审议。
张迈曾一行先后深入到陕西兴包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咸阳湖、咸阳铁路渭河大桥、秦汉新城渭河整治堤防工程、西安北石桥污水处理厂、汉城湖、西安草滩渭河整治堤防工程、皂河水质自动站、三河口汇流及出省断面、遇仙河桥、渭南临渭区河滩李河道治理工程,详细了解了渭河水量调度、泥沙淤积、渭河整治、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渭河下游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各市污水处理等情况,对各地积极实施渭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渭河全线综合整治规划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在咸阳、西安、渭南分别召开座谈会,征求了三市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区对《陕西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张迈曾强调,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水对人类生存、陕西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的高度做好渭河立法工作,破解立法难题。立法认识要深,树立责任意识、敬畏意识、使命意识;规定要严,增强操作性;内容要新,要注重科技手段的运用,创新管理方式,充分体现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运用在治理渭河中的作用;内容要全,特别是要全面审视渭河治理后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巩固治理成果,使渭河长久安澜、造福两岸人民。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