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26日讯 (记者 王剑)日前,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引良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分三组进行了审议讨论,充分肯定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水保执法的意见建议。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省水保局局长彭鸿列席会议并参加了审议讨论。
姚引良在报告中充分肯定了“一法一例”颁布实施以来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认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城市水保开创新局面,综合治理成效显著,实现了生态环境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根本转变。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全省水土保持防治任务依然艰巨,人为引致的水土流失现象还时有发生,秦岭北麓及渭北“旱腰带”开矿采石造成的山体破坏恢复治理难度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还不到位。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建设单位负责人守法意识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意识;夯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重大问题,强化协同监管;大力推进秦岭北麓及渭北“旱腰带”山体破坏恢复治理工作,秦岭北麓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加强城市水保工作,创新城市水保管理方式,推广水保新理念、新技术,形成科学、完善、可操作的城市水保技术标准体系;落实水土保持的各项法定制度,制定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金征收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实践,研究修改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分组审议中,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委员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纷纷发言,对陕西省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水土保持工作事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局,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夯实各级政府责任,各部门协调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维护好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努力再造一个“山青、水净、坡绿、人富”的新陕西。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