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26日讯 6月下旬开始,陕西省安康市水利局组成督导组,深入10县区督导考核水利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安康市水利扶贫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和《2017年度水利扶贫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市水利局以县级自评、重点抽查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第二季度水利扶贫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督导组一行深入各县区部分贫困村,了解饮水工程、堤防工程等水利扶贫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情况,通过量化打分,客观评估各县区水利扶贫的优劣,并书面反馈各县区水利局。并对水利扶贫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一是重视解决非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在解决好贫困村饮水全面达到脱贫攻坚饮水安全“四项”标准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贫困县摘帽自来水普及率必须达到90%以上的考核指标要求,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方式,统筹解决部分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其他巩固提升问题,确保贫困县摘帽考核达标。
二是加强扶贫贷款水利项目规范管理。扎实做好水利扶贫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规划,严密论证把关,合理设计工程规模,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分类建账、分类核算、分类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切实转变思想,积极探索出台供水工程建后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工程管护设施,落实管护主体,加快镇村水价改革步伐,严格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是加强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人员力量。县水利局要充分保障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人员力量,通过抽调人员、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尽快充实水利脱贫攻坚办公室工作力量,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