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6日讯 (通讯员 刘洋)近期,山西省水利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厅党建工作,就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责任的规定》,筑起四道”责任墙”。形成了以厅党组书记为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人,厅直机关单位、机关处室党组织负责人为本单位、本处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厅直机关党委筑起“组织墙”
负责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协助厅党组管理机关及厅直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好党建带群建的引领责任,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落实,督促、推动厅直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厅直机关纪委筑起“廉政墙”
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行驶权利进行监督;协助厅直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厅直单位党组织筑起“群建墙”
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厅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完善专职党务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和轮岗交流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级和下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
厅机关党支部(总支)筑起“党风墙”
负责宣传、执行厅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完成厅直机关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围绕水利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对党员群众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抓好党风党纪教育,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与此同时,山西省水利厅要求,对于厅直各级党组织书记不重视机关党建,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党的工作处于落后状态、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得不到认真贯彻的;纪检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党员违反党纪案件增多的;厅直单位所属党支部书记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本支部软弱涣散的,要分别追究责任,由上级党组织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