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23日讯 (通讯员 刘洋 记者 王秀芳)近日公示的《太原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太原将通过生态环境美化、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居民区建设等方式,全面提高防洪排涝标准,实现中心城区“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综合效应。
根据《规划》,太原市将构建城市大海绵体系,规划并保护山体林地等生态保育区及水生态敏感区。此次规划综合考虑了太原市的自然环境和城市定位、规划理念、经济发展等,并结合水资源现状,考虑到用水需求和经济合理性,综合选取海绵城市的六大类22项建设指标,与本市相关的建设内容进行匹配。
其中,包括多个重点建设目标,具体为:生态岸线恢复80%,城市热岛效应要明显缓解;内涝防治标准:中心城区50年一遇,清徐县和阳曲县为20年至3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中心城区100年一遇,清徐县和阳曲县为50年一遇;雨水资源利用率为5%,污水再生利用率为25%,城市污水处理率100%。
根据《规划》,太原市将在现有水资源分布的基础上,控制用水总量和限制地下水开采,提高再生水在市政、环卫等方面的用水比例,形成较为完善的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其中,主要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执行地下水压采计划,逐步关停中心城区自备井,实现地下水源的良性循环。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要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
二是增大河道排洪能力。太原市将采取“拦、排、截、植”措施,加固河流上游调蓄拦洪工程,合理有效地运用上游水库、缓洪池拦蓄和调节洪水,削减下游洪峰流量。疏挖河道、修筑堤防,增大河道排洪能力。拦截高地或山坡来水,从高处将洪水导走。植树种草,增强土地的抗冲蚀能力,减少泥沙的流失。重点对北涧河、北沙河、南沙河、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化工排洪渠等市区内的河道,按防洪标准拓宽,清淤,加高加宽防洪堤,并注重水文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对枣沟、马庄、南沙河、南坪头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建、整修1号、4号、谷旦、新店、黑驼等缓洪池等,行使调蓄、泄洪能力,减轻洪水对下游的威胁。加强水库、缓洪池、河道等用地的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不得侵占。
三是中心城区能应对50年一遇的暴雨。暴雨时,城市主干道能正常通车,行车道积水不超过15厘米。其余道路的积水不超过25厘米,积水消退时间不大于1小时。暴雨时,学校、医院、防洪指挥部等敏感区域以及重要出入口能正常通车。其余居民小区的积水水位低于建筑物出入口,不对群众生命财产产生威胁。采取措施保障地铁、大型下沉式广场、地下停车场、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高于外围防涝标准内积涝水位。全面提高太原水系的防洪排涝标准,具体是:汾河、南沙河、北排洪渠、冶峪沟、开化截流沟、风峪河、太钢地区的防洪标准,要达到100年一遇。其余河道要达到50年一遇。按照海绵城市的建设,完善城市雨水管网,要实现“小雨不积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