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27日讯 11月20日至23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赵勇带领水利部督导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第三次督导检查,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督导反馈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河长制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11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落实督导反馈意见,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春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10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对推行河长制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生态优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坚定坚决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对自治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各级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坚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安排,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作风,把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要深刻反思,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工作中的不足,严肃认真对待反馈的问题,抓紧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倒排时间,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切实做到立行立改,限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河长制在新疆落地生根。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要围绕《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一要积极推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确保各级河长在2017年年底之前开展一次巡河工作;二要认真做好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三要做好启动湖长制准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切实把湖长制落实好;四要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自治区马上成立督导组,对各地河长制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五要坚持超前思维,提早谋划明年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谋划好落实河长制工作,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尤其是要针对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行动,尽早使得河湖面貌改善,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确保河长制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自治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自治区水利厅部分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州、市)、县(市、区)及水利厅驻地各单位在分会场参加。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