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14日讯 (记者 郑盈盈 通讯员 柳贤武 朱彩云)近日,浙江省水利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和高温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汛期和高温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浙江省梅汛期已遭受多轮强降雨袭击,江河湖库水位较高,土壤含水饱和,极易发生洪水、内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出梅后,高温接踵而至,防汛、防暑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强化落实、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各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汛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逐岗、逐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二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明确汛期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防范对象,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全面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要结合当前汛期和高温特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四要加强监管,认真做好防暑降温等劳动安全防护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基层,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好防暑、防触电、防火、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高温期间工作时间的规定,严禁加班加点或变相延长劳动时间。五要恪尽职守,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汛情和险情,确保通信畅通。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做好汛期安全值班值守工作的不定期抽查,对擅离职守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