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电价调整通知,水利部所属部分水利枢纽上网电价得到调整,具体为:三门峡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分、潘家口2分、丹江口1.5分,澧水公司所属江垭上调2分、皂市1.5分、索溪2分,万家寨供内蒙侧上调1分,核定龙江电价上调4分。此次电价调整后,根据近3年平均发电量测算,上述6家水利枢纽单位每年可增加发电收入约13430万元。
据初步统计,“十一五”以来,水利部所属水利枢纽调整上网电价3次,核定上网电价3次,极大地改善了这些单位的经营状况,保障了水利枢纽防洪、灌溉等综合效益的发挥。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