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31日讯 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46个县(市)为第一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从2015年起,有关试点县(市)将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试点,推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水情、制度健全、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到位、监管有力、手段先进的河湖管护长效体制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开展试点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试点县、市是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对试点工作的进度、质量负责。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明确政府负责同志,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牵头,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试点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和经费,全面推进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各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完善试点工作制度,出台相应政策和支持措施,推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各试点县、市要尽快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检查和评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保证试点的质量和进度。完成试点工作的单位要及时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水利部将适时组织抽查和专项检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