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按照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2011年度第二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10月17—20日,长江委与湖南省水利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樟树-湘潭支干线湖南段)、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湖南省界化垄至茶陵段等3个部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市、县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陪同参加检查。
检查组针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后续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环节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实地查看了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与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建单位和主管部门交换了检查意见。检查组向参建单位宣传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有关要求,并从后续设计、招投标、施工组织、取土弃渣场防护、表土剥离管护、临时措施落实、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就进一步完善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提出了指导意见。同时,检查组向项目建设单位和其主管单位送上新《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行业管理文件的汇编材料。
来源:长江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