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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成为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

2011-08-30

  8月26日,海委顺利通过天津市档案管理工作专项评估验收,成为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此次档案管理工作专项评估验收是海委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加强海委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制度化管理,向天津市申请提出的。天津市档案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海委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评估验收。天津市档案局局长荣华到会指导并向海委授牌,海委副主任户作亮出席验收会议。 

  专家评审组认真听取了海委海河档案馆的自评报告,对档案馆及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审核了有关依据性材料,经严格考评打分,同意海委档案馆通过天津市档案局专项评估验收,并授予海委“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一级单位”称号。 

  荣华对海委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海委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提出了希望。他指出,海委档案管理工作之所以取得良好成绩,是海委党组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广大档案工作者辛勤工作的结果,希望海河档案馆在今后继续加强档案资源整合,重视收集海委系统及海河流域内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丰富进馆信息资源,完整保存海河流域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建设一个综合性、信息化管理的档案馆。 

  户作亮在验收会议上要求,海委档案管理工作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按照海委党组关于做好档案工作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海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化日常管理,使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近年来,海委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硬件设施建设上,按照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建设落成海河档案馆,购置了齐全的档案设施设备,完善相关防潮、防火安全设施。同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软件建设,不断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体制,保证经费落实,完善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海委海河档案馆馆藏档案门类齐全,分类准确,整理规范,统计健全,使用便捷。档案基础管理符合标准,设施设备齐全,库房管理规范安全,档案信息化建设超前,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成效,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标准,为海委水利工程建设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信息资源保障。

  来源:水信息网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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