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15日讯 (记者 陈泓亮)为贯彻落实水利部资产清查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海委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日前,海委组织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通报海委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讲解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填写、资产清查软件操作注意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清查工作自3月中旬启动,至6月底结束,按自查、核实、总结三个阶段分步实施。主要目的是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提高资产的配置效率,促进资产的共享共用和厉行节约,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海委将做好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政清理和完善制度等清查工作,对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汇总上报,并做好与财政部专员办、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鉴于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广、环节多、政策性强、任务繁重,海委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强化督导和检查,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同时,针对国有资产清查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海委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全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