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10日讯 近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正式出具了北洛河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意见,至此黄委近期开展的黄河流域7条跨省(区)支流综合规划全面通过水利部审查。
为构建治黄规划体系,促进治黄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黄委制定了《黄河流域(片)水利规划体系框架意见》,编制了规划体系名录,在《黄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面完成并获国务院批复基础上,积极争取水利部支持,针对跨省(区)支流存在的突出问题,自2010年起,相继组织开展了湟水、无定河、窟野河、伊洛河、洮河、沁河、北洛河等7条跨省(区)支流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为保证规划编制进度和成果质量,黄委规划计划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先后制定了项目负责人、工作大纲、启动会、月例会、会商会等一系列制度,严格对项目负责人的审查批准,加强对工作大纲的管理,分解任务,细化单位、人员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安排专人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及时就出现问题协调相关省(区)及编制单位,确保了规划编制进度和质量。7月25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出具了北洛河流域综合规划审查意见,标志着黄委在各流域跨省(区)支流规划编制中率先全面通过水利部审查。
7条跨省(区)支流综合规划的编制,对于进一步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流域水土流失、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强化依法治河管河、协调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黄委将积极配合水利部推进7条重要支流综合规划的批复进程;加强规划管理,会同相关省(区)认真做好规划实施落实工作,强化规划管理和约束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