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22日讯 9月21日,记者从黄河防总了解到,为加强黄河防汛物资管理工作,结合黄河防汛物资管理实际,黄河防总对《黄河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已于9月14日正式实行。该办法的修订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黄河防汛物资管理的正规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黄河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自1999年颁行以来,对规范黄河防汛物资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相关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与推进,原办法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应目前物资管理实际。黄委防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委属有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修订小组,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初稿,先后两次征求了各方意见,历经三次专题研究讨论后,完成了《黄河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
该办法包括总则、储备品种与定额、储备与管理、使用与调度和附则五个部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防汛物资的购置与更新实行预算管理;二是明晰细化了各级物资主管单位和防汛主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防汛物资的管理要求;三是增加了防汛物资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和具体内容,整合了《黄河防汛物资定期报表制度》的相关要求;四是明确了每年防汛物资维护、上报和检查的时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