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近日,受水利部委托,珠江委会同海南省水务厅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召开了《保亭县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本次审查工作成立了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环境、水生态、规划计划以及水土保持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珠江委总工程师程国银担任审查委员会主任,海南省水务厅副厅长王强担任副主任委员。
审查委员会开展了现场查勘,听取了保亭县人民政府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审查委员会认为实施方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符合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和海南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可以作为保亭县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依据,同意通过审查。同时针对实施方案试点期目标体系、重点示范项目选取等相关内容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保亭县地处海南中部五指山南麓,境内水资源丰富,水系众多,水质优良;融河流、水库、雨林、温泉于一体,山青水美;黎苗少数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水生态系统禀赋条件较好。保亭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健康县建设,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景观建设和水文化发掘工作,为保亭水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保亭县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对打造山水宜居城市,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水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