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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有能有效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

发表时间:2024-05-09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今天,诞生于2017年4月20日的《中国水利报·河长制湖长制专刊》迎来第700期。作为各级河湖长贴心助手和社会大众了解河湖长制的权威窗口,专刊见证了百万河湖长上岗管水、携手治水、合力护水的智慧汗水和精彩故事,更见证了河湖长制全面推行七年来,从建机立制、搭建四梁八柱,到重拳治乱、根治河湖顽疾,再到汇集合力、推进全民治理河湖的改革力度和巨大成效。这七年,江河巨变,水润神州,河湖治理资源不断聚集、治理手段更加多元、治理效能日益提升,河湖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护航,承载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梦想,描绘着中国道路的壮丽前景。

  七年非凡成就,充分彰显了河湖长制的强大生命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从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七年时间,江河湖泊已然发生了美丽嬗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河湖长制这项制度的强有力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七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水利部与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河湖保护治理难题,我国江河湖泊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河湖长制正全力向纵深推进,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七年,是坚持人民至上、满足人民群众对河湖新期盼的七年,是重大制度创新激活一池春水、显示强大生命力的七年。实践证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全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水情,是河湖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大制度创新。

  七年创新实践,持续释放制度效能,有力推动治理升级。七年来,我们不断深化对河湖保护治理的规律性认识,积累宝贵经验,在创造性落实河湖长制中不断提升河湖治理水平。七年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正向激励等制度体系日益完善,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河湖长制办公室等凝聚起各方力量,“河小青”“巾帼河长”“企业河长”“乡贤河长”等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形成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翻看过往的《河长制湖长制专刊》,我们共同见证了河湖治理合力日益汇聚、河湖治理成效日益凸显——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河湖管护责任实现全覆盖;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河湖面貌持续向好,许多长年断流的河道实现生命复苏,重放光彩;全民护水意识显著增强,关爱河湖队伍不断壮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国幸福河湖建设正如火如荼开展。从构想到提出,从理念到实践,从试点到推广,七年来,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名有责”,再到“有能有效”,坚定前行,为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保驾护航,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不懈奋斗。

  七载奋进路,砥砺正远航。河湖保护治理重任在肩,我们要以强烈责任感使命感把河湖长制实施向纵深推进。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对江河湖泊保护治理有着热切期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已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新阶段。我们要认真总结梳理七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美丽幸福河湖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把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向纵深推进,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要在统筹协调上下功夫,更好完善河湖长制、发挥其治理效能。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组织体系,持续夯实责任,健全执法监督,让河湖不仅有人管,更能管得好;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惩戒力度;要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同时,要加快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河湖,实现从“人海战术”到数据“跑路”、从拼体力到拼算力的转变,让河湖治理保护更高效、更精准。

  风劲潮涌,任重道远。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持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前行动力,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创新探索、久久为功,续写河湖长制实践新篇,让每条河流、每个湖泊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的美好愿景早日全面实现!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5月9日

责任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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