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生录)青海省近日针对加快推进全省河长制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政策导向,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力争与省级同步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青海省要求各地要加快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考虑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的管理难度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生态的影响程度等因素,抓紧提出需由市(州)、县(市、区)、乡(社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并在主流媒体公布河长名单。要加快落实组织机构,尽快成立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要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加快制定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掌握所辖各县(市、区)河长制最新进展情况,严把信息填报、审核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