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让“河长”全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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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庆丰河

金清徐家河

路桥金清徐家河

五水共治

宜居黄岩 

  □通讯员 梁敏慧

  在浙江台州,细心的市民可能发现,每条河的附近都会有河长公示牌,有各级河长及联系单位、举报电话等。作为“五水共治”的主要措施,“河长制”已在台州推行近两年。

  今年以来,台州市连续出台河长责任包干制度、河道整治方案落实协调制度、河长定期述职报告制度、河长考核督察制度、“河长制”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5个专项制度,配合考核、约谈、追责人措施,明确河长任务,落实河长责任,实施最严格的“河长制”,升级强化“硬气治水”。

  据了解,台州市共有11386条河,每条河都有一名以上河长负责带头管理监督。截至目前,三年“消劣”任务中的24个省、台州市控劣五类水质断面,已经消除6个;30个建制镇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也为100%;其中天台始丰溪城区段水质由IV类提升为II类(部分III类),成为可游泳的河。

  作为一名河长,要对河道水质改善负责,对劣五类水质消除实施包干,牵头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污染源及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农村生活污水等进行现状调查,制订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从而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推行台州最严“河长制”,以“五制”制河长,使全民都能参与治水,也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负总责这个制度。

  天台制定了《天台县“河长制”工作流程图》,依托“五位一体”举报平台,打造县级河长工作“四步法”。同时,特制《河长日记》,附上“河长督办单”,及时记录交办巡查结果,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再如临海,以“集中巡河、蹲点治水”活动为抓手,开展河长一线精细化治水,落实强化河长巡查履职,完善、实施“一点一策”实现水质提升,并重点破解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工作。

  除了在实践操作上的任务分配,定期述职报告制、考核督查制让河长的日常也得到了“制”。

  台州市各县(市、区)要定期召开河长述职会议,述职对象为排名后十位的县级河长和排名末三位的市级河长的责任部门。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未通过的将被约谈,限期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检查并提交整改报告。

  如天台召开“五水共治”河长述职点评会,亮出成绩单,不避讳、不掩饰地直指问题和不足,触动河长们的神经。据4-7月交接断面水质监测情况显示,由县领导担任河长的33条重点溪流中,8条水质明显提升,权限90%以上监测点位水质达到II、III类,县域总体水质居台州第一。

  还有温岭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的通知》,明确河长设置与职位挂钩;天台出台《河长制考核办法》,明确将河长巡河工作与年度50%考核奖金挂钩。另外,还将举报人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结果,直接纳入对各级河长的年终考核中。

  河长们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市里已将省市级18位河长、县级河道222位河长的姓名、职务、联系部门、联系方式及河道基本情况等,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了公示。

  同时,台州市还设立专项举报奖励资金,受理、交办、督办或直接参与调查水环境污染违法案件。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由接报地的河长或联系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派人或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查清并将核查结果告知举报人。

  目前,椒江区实现了投诉受理全覆盖,各级河长及联系单位均设置举报电话,并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对举报情况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举报人给予每单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2月12日

梁敏慧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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