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16日讯(记者 张智杰 特约记者 陈桂云)8月14日,福建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赖军同志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和《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厅领导、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据悉,今年7月21日《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和《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通过福建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将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首先汇报《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和《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的起草审议情况;副厅长厉云同志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管水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施行好《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好保护、节约和管理水资源的职责,全面抓好《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的宣贯工作三个方面解读了《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副巡视员黄明聪同志从《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的起草背景与意义,条例框架和涉及农村供水主要条款,条例涉及农村供水的主要突出亮点,贯彻条例着重做好的有关工作等四个方面,解读了《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
会议就认真宣贯《福建省水资源条例》和《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认真组织学习两个《条例》,确保学好用好;二要加大全面宣传力度,确保宣贯到位;三要明细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落实到位。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福建省委关于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的通报和省纪委关于检查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对福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提出了有关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工作要求。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