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2日讯(记者 祝丽敏 齐婕)河北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河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将于11月20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在基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上进行了新的规定,明确了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的具体比例,以及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其比例的确定主体为省人民政府,为省、市两级筹集和使用水利建设基金,合理划分财权、事权提供了政策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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