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2月15日讯 (通讯员 柳德新 记者 王琳)湖南省水利厅2月14日举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公开听证会。此举意味着,湖南将立法保护饮用水水源。
饮用水水源,是指用于城乡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库、山塘、渠道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湖南省总体水量相对丰富,人均水资源拥有量达2450立方米,较为丰富,但季节性缺水、工程性缺水问题比较严重,造成部分水源水量不足,在枯水期蓄水量得不到保障。而且全省还没有形成水源地完善的监控体系,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成了迫切需要。
目前,全省明确148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139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9个。此前湖南在局部地区已立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并先后出台《湖南省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长沙市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湖南省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湖南将建立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和替代水源地功能调整补偿机制。草案代拟稿还突出了衡阳、邵阳等资源性缺水地区和洞庭湖区水质性缺水地区特殊条款规定,确保条例能解决我省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实际问题。
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就《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中内容进行讨论分析,提出相关意见。下一步,湖南省水利厅将按照地方立法要求,对各听证代表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分析,其中合理性的意见将被采纳,进一步完善该保护条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将于今年内出台。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