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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汇编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强制性条文并出版发行

2014-12-19

  中国水利网站12月19日讯 (记者 程瀛 通讯员 肖志远)近日,由江苏省水利厅主持编选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所涉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由凤凰传媒集团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是全国水利行业首次对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汇集,是江苏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落实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实施质量强水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等方面,在工程建设中应当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2000年以来,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业已颁布了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公路工程等15个部分的强制性条文。

  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除包括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内容外,一般还涉及房屋建筑、水运、公路、市政、电力等专业内容。为此,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对业已颁布的强制性条文之《水利工程部分》、《房屋建筑部分》、《水运工程部分》、《公路工程部分》、《城镇建设部分》、《电力工程部分》等6个部分进行了梳理,遴选出我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方面所经常涉及的内容,形成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所涉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选编(2013年版)》。这是全国水利行业首次对水利工程施工阶段所涉及的质量与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汇集。《强制性条文选编》出版发行,为水利建设工作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系统学习、全面贯彻强制性条文提供了便利条件,也有利于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通知》的贯彻落实。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4年12月19日

程瀛 肖志远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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