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易延端)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在砂石资源监管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决不姑息依法追责;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这是近日起开始施行的《什邡市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凸显的核心要义,强化辖区内砂石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砂石行为,实现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据悉,目前已正式施行的《办法》是四川省什邡市首个砂石资源监管地方性法规,共八章二十六条,试行期两年。
什邡市是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极重灾区。在灾后恢复重建及近年来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砂石需求量日益增大,一定程度上导致河道砂石非法盗采等问题突出,部分江河段因此受到严重破坏,防汛减灾作用明显下降,加强砂石资源监管势在必行。
《办法》明确了辖区内河道砂石是指在河道、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与保护范围内的砂石资源。非河道砂石是指河道两岸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和水库、人工水道、蓄滞洪区等管理与保护范围以外的地表及地下的砂石资源。凡在全市行政区域从事砂石资源开采、加工、使用、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取用、合理利用,对任何破坏砂石资源管理秩序的单位和个人,应追究其相应的法律或纪律责任。砂石资源日常巡查、重点区域检查卡点的管理维护等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什邡市水务局是全市河道砂石资源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是非河道砂石资源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负责对涉嫌犯罪的盗采砂石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对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标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各镇(街道、经开区)等部门和单位在砂石资源监管中的职责,《办法》作出了明确和细化。
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组干部违反规定参与采砂和砂石经营活动的,在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本人、亲属、朋友谋取私利的,在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廉洁纪律规定,接受他人宴请,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及商业预付卡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在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中,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砂石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办法》都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非法盗采砂石资源的积极性。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由相关单位依据相关办法对举报人予以相应物质奖励。什邡市水务局、市国土局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保证24小时畅通,方便群众举报。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