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12日讯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对获得第二十一届水利“大禹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的市、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德清县、诸暨市获得“大禹杯”金杯奖,浦江县、杭州市萧山区为银杯奖,宁波市鄞州区、海宁市为铜杯奖。
1995年,为进一步推动水利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浙江省政府正式设立“大禹杯”。作为浙江省表彰市县政府水利工作的最高奖项,历届“大禹杯”竞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发展。
与往届活动不同的是,本届竞赛将评比周期从一年一评调整为三年一评,即从2014年-2016年。三年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河长制”“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各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强力推进水利工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水利、支持水利。全省水利投入迅速增长,建设项目大幅度增加,一大批工程设施相继建成。水利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取得了新成就,呈现了新面貌。多项工作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水利部的通报表扬。
为充分调动各地的参赛积极性,突出竞赛的激励性,本届竞赛也在评选机制上作了一些改进。一方面是更注重体现先进性、导向性和激励性。竞赛活动坚持优中选优,突出考核防汛防台抗旱、“五水共治”水利工作、水利建设质量管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农田水利改革发展等7项重点工作。另一方面是简化评比程序,减轻基层负担。这一举措有力提高了各地的参赛积极性。全省共有29个市县报名参赛,约占全省涉水市县的1/3,11个市全部报名,是历届报名数量最多的一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