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不反复,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及实施的三个重点:一是切实维护好、巩固好已建工程成果;二是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科学规划、精准施策,优先解决贫困地区等区域农村供水基本保障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明确了四项保障任务完成任务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强化责任制刚性约束;二是抓紧以省为单位编制规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列入“十三五”脱贫攻坚工程实施范围的地区和人口单列工程目标任务、布局、规模、投资等相关指标;三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履行好目标任务承诺。中央财政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适当补助,并与各地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等挂钩;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切实强化监督考核。
1月27日,6部委有关司局在京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视频会,对“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以及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有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水利、财政、卫生计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以及各流域机构有关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