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2月16日讯(记者 乔桥 通讯员 台世舜)长委施行的行政许可“窗口”式办公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自去年7月1日起长委正式对外实行“窗口”式办公制度,半年来,受理了上海、江苏、湖南、湖北、贵州、四川、云南等省市行政许可事项132项,(取水许可24项,河道管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78项,水资源论证报告收审15项,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2项,水文资料使用审查2项),其中58项已通过审批。 由于实行了“窗口”式办公制度,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一般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并将行政许可决定文件送达到申请人,最快的一个工作日就通过了审批,与以往行政审批的时间相比缩短了2-10倍的时间。 按长江委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对申请单位直接送达申报材料和寄送或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转送服务处的,服务处严格按规定期限一个工作日完成行政许可的登记和发送承办部门。设立“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窗口进出,避免了申请人参与行政审批的内部程序,从工作制度上防止出现内部行政程序外部化。 与此同时,长江委还将行政许可事项在长江水利网站和长江信息网站进行公开。按照公开、高效、便民原则,提高透明度,方便申报单位和公众查看、查询和下载,真正做到了便明、快捷、廉洁。这项窗口服务得到了沿江各省的欢迎和肯定。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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