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5日讯 近日,聊城市下发了《2011年年度用水控制指标(暂行)》,划定了2011年全市用水总量“红线”,规定总用水量不超过19亿立方米。
根据上述规定,聊城将全面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做到“取水必须许可、用水必须收费、取水必须计量、违法取水必须受到处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要依法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需要取水的建设项目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不得批准实施,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要将水资源论证作为相关规划与项目建设布局批准实施的前置条件。
同时,对取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市、区)要限制或者停止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超过行业用水定额的用水户,也不予审批新增取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