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明 李勇军
四川省眉山市按照“先构建、后完善,先实施、后规范”的要求,快速启动、高位推进河长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大力开展清河护河行动,初步实现了水清河畅,还百姓清洁健康水环境。
四级河长齐上任
全市河流全覆盖
“李段长,又来查堰了?现在水质好多了,你们推行的河长制有效果!”“这是大家支持的结果,以后还要靠大家监督,有啥子就跟我们反映。”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党委书记、公义镇通济堰段河段长李桂平,一有空就去察看水质状况,与沿堰村民们拉家常。
“现在虽说已啃下公义镇通济堰段禁养区内全面拆除养殖场这块‘硬骨头’,但仍不可掉以轻心,要抓的事还不少呢。”李桂平笑呵呵地说。
如今在眉山,共有468名像李桂平这样的河(段、道)长,时常忙碌在小流域治理一线。
眉山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他们还分别兼任青衣江、岷江眉山段河长,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全市共设市级河长34名、县级河长112名、乡级河长468名、村级河长1235名,落实基层巡河员2886名、保洁员3275名,全市实行市级河长管护的河流39条,县级河长管护的河流110条,乡级河长管护的河流387条,实现了全市河流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眉山市还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创新管理模式,分别设置河长、河道长、河道警长三个层级,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媒体和公示牌,向群众公示“三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每季度对主要河流水质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通报。同时建立考核机制。
四项行动共发力
确保河长制取得实效
各河流牵头部门根据“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编制了以治污为主的2017年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
在清河行动中,全市各区(县)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制定了巡河保洁制度,落实巡河员、保洁员,随时打捞河面垃圾。在护岸行动中,积极开展小流域生态修复工作,实施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严厉打击河岸周边霸河霸滩、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在净水行动中,坚持工业污水不出园、种养污水不下河、生活污水必进管原则。在保水行动中,各区(县)制定河道岸线绿化实施方案,将沿河15米划为河道管护范围,实施种草、植树等绿化工程,护岸保水;通过清理、搬迁、关闭保护区内建筑物和养殖场,安装隔离网,设置标志牌等方式,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通过努力,眉山市河湖水体感观明显好转,群众认同感普遍提升,参与、配合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高涨。
与2016年7月相比,青衣江水质由Ⅲ类提升为Ⅱ类,岷江眉山出境断面悦来渡口水质由Ⅳ类提升到Ⅲ类。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