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长江流域及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水政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南京隆重召开。会议强调,要严格依法治水,为维护健康长江提供法律法治保障。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郭永胜,长江委副主任、委水政监察总队长杨淳、长江委副总工刘振胜出席会议,江苏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小马到会致词,长江委水政与安全监督局局长、水政监察总队常务副总队长滕建仁主持会议,来自长江流域及澜沧江以西区域的18个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长江委水政与安监局及各级水政监察机构负责人、代表约80人参加此次会议。
据介绍,2010年,长江委和流域各省市水利立法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水事纠纷积极调处,依法治水全面推进,流域水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中,流域内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2010年相继出台或颁行了14部地方性法规,初步建立了以水法为核心、与水法规相配套的水法规体系。长江委首次对长江下游部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采砂管理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涉河建设项目和大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陆水水库、丹江口水库开展了以规范水行政管理为重点的综合执法检查;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还联合开展了对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流域各省水政监察机构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流域各省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4100余起,流域各省共调处水事纠纷3200余起。长江委检查落实了鄂豫界牌水库水事纠纷协议的执行情况,有效推进了川黔同民河、骑龙河,鄂渝老龙洞等水事纠纷的调处,启动了省际重点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河道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另外,流域各地还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主题活动,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崭新面貌。
会上,郭永胜传达了全国水政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介绍了即将出台的《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基本内容。针对长江流域水政工作,他表示,一是要认真总结,抓好落实,重点总结“十一五”水政工作经验,以适应即将进行重大改革的水利发展形势;二是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吸取兄弟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要相互配合,共创新高,共同把整个流域水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杨淳在会上表示,随着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水事活动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更加复杂,水利依法行政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水政工作者,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域水政工作的重大意义,水政工作担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责任,肩负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承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争当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的排头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提高水利立法、水行政执法和水事纠纷调处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流域水利依法行政发挥更大的作用。
接下来的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启动“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滕建仁在会上指出,流域水政工作要紧密围绕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全面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切实完善水法规体系建设,创新水法规宣传形式,妥善协调水事纠纷,严格水行政执法,努力推进流域水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上,长江委水政与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水政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夏细禾还介绍了长江委“十一五”及2010年在水利法制建设、“五五”普法及水法规宣传、水事纠纷调处、水行政执法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以及长江委“十二五”和2011年水政工作思路及重点措施。江苏、湖南、安徽、上海、浙江5省市代表进行了大会交流。
来源:长江水利网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