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29日讯(记者 刘艳飞)10月28日,《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发布会上,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的领导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设想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1年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总体部署,是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第一部纲领性文件。
《规划》的出台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史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下水这一战略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家层面的决策。《规划》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的水污染防治体系,为我国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的建立,为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支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规划》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和环境形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是密切关注民生,二是强调“预防为主”,三是着眼可持续发展,四是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规划》尊重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律,科学地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有限目标:一是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二是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
水利部水资源司于琪洋副司长代表水利部谈了对《规划》的认识,向大家介绍了近年来全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各级水利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规划》的落实,于琪洋表示,在落实《规划》加强地下水保护方面,水利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着力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摸清现状,排查污染隐患。水利部将与环保、国土等部门一起做好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摸清污染现状和污染隐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和污染对策及措施。
二是量质并重,强化地下水保护监督管理。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加强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防止地下水过度开发和破坏。在地下水取水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报废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在开发环节污染地下水。在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环节,尽快制定地下水保护技术要求和防护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监管,切实加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
三是多措并举,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工程等手段,通过水源替代、强化节水和有效减少开发等,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尽快扭转地下水严重超采局面。合理规划沿海地区地下水开发布局,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加快海水入侵防治。
四是加快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会同国土等部门抓紧完善覆盖全国的地下水监测站网,及时准确掌握地下水水量水质动态变化,从预防环节强化监督,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抓紧研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
五是加快地下水保护立法。尽快出台地下水管理行政法规,从生产、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明确地下水资源保护要求、预防措施、责任主体、监测与监管措施等,强化法规的实施,预防地下水污染。
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数十家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29日